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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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纳税人在2020年2月17日前(含)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征期报税的,在月末前均可正常开具和申领发票;截至2月17日尚未完成征期报税的,由于开票软件“锁死日期”已预先设置为18日,纳税人开具和申领发票将被暂停,在完成征期报税后即行恢复。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缴应退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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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天津税务12366智能咨询(网页端)功能的通知
为满足您“随时随地”获取纳税缴费咨询服务需求,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效,我们上线了全新的天津税务12366智能咨询服务(网页端),以机器智能与人工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为您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费)指引等服务。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为阻断疫情传播,我局所属各办税服务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窗口对外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告,敬请关注。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津财会[2020]2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财会[2020]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方式的重要提示
纳税人凡查询不到相关海关缴款书信息或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的“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通过在线手工录入方式或下载模板采集导入方式,将海关缴款书信息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待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供纳税人查询、勾选。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提示
纳税人未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务UKey,但需登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抵扣、退税及代办退税等操作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税务UKey并加载税务数字证书后,用于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无需额外购买其他设备或服务。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津政办函[2020]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完善所有登记数据成果。按照国家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为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函[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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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中小企组[2020]1号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对待一些中小企业历史上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中小企组[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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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9]45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认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十字会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十字会获得公益性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财税政[201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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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停机通告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在本阶段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试点运行为业务重点,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津财税政[2020]13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财税政[2020]13号 -
津政办规[2020]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相关要求,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制定如下措施。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规[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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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现对相关扣除标准进行公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和办税服务厅的通知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并对《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以下简称《事项范围》)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事项范围》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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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会[2020]8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时,应当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20日内向我局申报备案,其中,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应当事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资料要求真实、完整。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财会[2020]8号 -
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税费政策配套细则
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税费政策配套细则 一、津政办规〔2020〕6号文件第9项挖潜汽车消费 (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主要内容: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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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确认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进行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服务和管理的列名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参照《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发布)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天津市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津注协[2020]29号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防疫物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复工安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前期已经免收我市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基础上,将再向我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市分所)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医用防护口罩和防护手套)。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注协[2020]29号 -
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预约办理的通知
2020年度5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已开始,为落实天津市惠企政策,本征期税务机关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事宜,为了降低疫情风险,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可搜索微信公众号“天津税务”),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该业务,为给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局将实行“微信预约登记,分批错峰办理”,预约登记后,以与工作人员的确认的时间前来有序办理。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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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规[2020]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2021年7月31日。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20%。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规[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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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规[2020]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
围绕城市更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布局5G基站项目。围绕能源互联互通,结合电网外受电能力提升,谋划建设天津南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建设,年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0余个。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规[2020]6号 -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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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20]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财税政[2020]9号 -
天津市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操作指引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天津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拓展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正式上线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全国版)缴税(费)功能。同时,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全国版)缴税(费)功能。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拓展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正式上线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全国版)缴税(费)功能。同时,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全国版)缴税(费)功能。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津政办发[2020]1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2022年11月14日 admin 来源:津政办发〔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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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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