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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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函[2020]2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六是依法有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规范办案,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复议发现基层执法决定存在不合法、明显不合理的,坚决予以撤销。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粤税函[20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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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省按照国家“减证便民”部署精神,制定了《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下简称指导清单,见附件),对国家和省现行、可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按照条件、对象、期限、应提交材料、应核验信息、申请程序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粤税发[2020]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注销简化办的通知
对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终结破产程序的纳税人,纳税人(或其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核准注销信息以及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定文书,处理核销“死欠”等相关涉税事项。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粤税发[202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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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融[2020]1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促进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金融[2020]16号 -
穗税发[2020]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政策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通知》(粤税发[2020]59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税发[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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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市级2017、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8]3号)规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市级2017、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穗中法[2020]90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印发《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为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现将《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中法[202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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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阳江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完善评估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阳江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解读,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在6月30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yjswcx@163.com。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办税服务厅5月31日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加班服务的通知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即将结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为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方便部分有需要的纳税人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税,2020年5月31日,我局部分办税服务厅将加班提供对外服务(详见表格),专项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业务。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市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市级统收统支。2020年7月1日起全市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均纳入市级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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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财综[2020]32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江门市市直2020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和《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财法〔2018〕10号)等相关规定,经江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江门市市直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6家)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江财综[202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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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车辆购置税征管单位及其职责的通告
我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实行“同城通办”,在河源市登记注册车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附件表格中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或自助办税终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业务。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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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20]4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故意拖延时间、巧立名目乱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府办函[2020]40号 -
穗税发[202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依法规范组织收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法规范组织收入的通知》(粤税发[2020]6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税发[202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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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发[2020]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税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相关税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粤税发[202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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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申报及审核前三年有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申报及审核前三年内有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的通知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于2019年12月31日期满需申请复审的,其资料所属年度为申请免税资格所属年度的前一年度,即2019年度。如:提供资料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申请免税资格所属年度的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具体是指2019年度。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5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理由。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委托业务的风险提示函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司法委托业务,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从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到审计鉴证的客观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确保审计鉴证工作及报告均经得住考验。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穗税发[202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税务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税务工作的通知》(粤税发[2020]7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穗税发[202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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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的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已评定企业按照分类管理措施有针对性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退税,对守法诚信的出口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加快退税进度,优化服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给予重点监控。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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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东公告[2020]1号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省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粤财东公告[2020]1号 -
江科[2020]63号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反映。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江科[2020]63号 -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0年第1号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河源市市级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河源市扶贫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予以公布,享受免税资格为2019年至2023年。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0年第1号 -
广州海关通告2020年第2号 广州海关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报关企业[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182号),海关对登记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广州海关通告2020年第2号 -
粤财江公告[2020]1号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江门市获得广东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结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等文件要求,经江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江门市获得广东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告。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粤财江公告[2020]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域名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域名将变更,涉及增值税发票统一受理平台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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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税收大宣传、政策大辅导、纳税大服务的要求,落实包括税收抵免政策在内的境外投资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积极促进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粤财税〔2020〕3号等政策的有关规定,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19年度广东省韶关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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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71号提案答复的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更是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省税务局高度重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改革要求,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加快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复制推广,切实解决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2年11月15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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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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