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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地区打击逃税防范避税的措施

admin 2022年09月30日

一、美国税务局在防范国际逃税方面不断取得进展
按照美国联邦税务局官方网站披露的信息,美国税务当局不断在防范国际逃税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2011年9月份完成海外项目总数达到30000件。其中,截至到9月上旬, 美国联邦税务局共接到了2011年度自愿披露的新申请书项目12000份。

美国联邦税务局同时宣布,税务局到9月份从参与2009年项目人的手里征收到了22亿美元税款,这是美国海外项目中大约80%案件初次披露的结果。其中,税务当局在2011年项目中,对支付不足的征收到了5亿美元的欠税和罚息。由于没有包括罚金在内,有可能这一数额还会增加。

美国联邦税务局局长舒尔曼·道格拉斯表示,从各个角度看,美国都处于前所未有的努力强化全球税收执法过程中。美国税务当局已经撕碎了国际银行保密法,正在不遗余力地防范海外逃税。

全球税收执法,是美国税务当局首当其冲的选择。舒尔曼表示,美国联邦税务局在多条战线上取得了进展,包括与别的国家之间开展开拓性的国际税收协定和越来越多的合作。此外,美国联邦税务局和司法部,在涉及到国际逃税领域的刑事调查方面也加大了投入。

这些努力有助于支持2011年度离岸自愿披露动议(OVDI)。2011年度的做法,是在2009年度离岸自愿披露项目(OVDP)得到积极反响后实施的。该项目为那些拥有海外未披露资产或收入的美国纳税人,遵守美国税制、缴纳其公正的份额,避免潜在的刑事指控提供了第二次机会。

2009年度大约有自愿披露的项目15000份,到截止期后,另外3000名申请人被允许进入2011年度的自愿披露项目。此外,2011年还获得了额外自愿披露项目12000份,还有部分要计算在内的额外申请。所有这些,使得纳税人主动要求进行披露和自愿进行披露的数量,达到了30000件。

这位税务局长表示,美国税务当局的目标,就是使人们返回到美国税制中,严格遵守法律。而且还要向美国国库贡献税收,改变和扭转海外逃税的这种趋势。

在税务当局公布的数据中,美国联邦税务局从中收取了22亿美元的欠税、罚息和罚金,占到2009年结案案件中的80%。这些案件来自全球每一个角落,涉及到140个国家的银行账户。

美国联邦税务局正在启动2011年度的申请工作。截止到9月份,税务当局从2011年度项目获得了5亿美元,这使得美国政府从海外项目中获取的税款总额,达到了27亿美元。

舒尔曼表示,税务当局征收到的数额在未来会不断增加。税务当局的所作所为改变了人们对税务风险的认识。美国人现在都知道,假如在海外隐匿资产,被抓的可能性会不断增加。在2009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之外,在许多其他领域也可以见到金融影响:刑事起诉。在海外隐匿资产的人被判处数月或数年的监禁,法庭命令这些人要支付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美元。瑞士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在2009年同意向美国支付7.8亿美元的罚款、罚金、罚息和赔偿。

2009年度与2011年度两年披露的项目,给美国税务当局提供了有关各种银行和顾问们协助人们海外逃税的丰富信息,美国联邦税务局将利用这些信息,继续加强国际税收执法工作。

二、希腊政府打击逃税
(一)严重的逃税现状
如果不是债务危机,几乎没人注意到,在希腊这个拥有1100万人口、500万工作者的发达国家中,只有1.5万人申报的年收入超过10万欧元。

按照希腊2009年的纳税记录,每10个有收入的人中,就有7个人申报的年收入,低于政府制定的贫困线水平1.58万欧元;其中还有4个人申报的年收入低于6600欧元。这意味着他们根本不需要缴税,希腊拥有令人震惊的地下经济和逃税“传统”。

希腊被称为是“逃税天堂”。每天晚上,住在雅典的英国人艾米

丽和她的丈夫,都要登录网站查询第二天罢工行动的最可靠信息,以便安排次日生活,她已被迫习惯于这种超现实的荒唐。她说作为外国人,她很难理解希腊人为什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她说:“我们的房东会一边抱怨腐败,一边写给我们只有实际租金额一半的收据,就像一些人说的,希腊人从来就没有学过交税,因为,从来没有人因此受到惩罚。”

许多希腊人都没有准确地报告自己的个人收入,这样的猜测正被

越来越多的调查所证实。不仅是那个拥有跑车萨索斯岛的农夫这样,特别调查组最近也在希腊克里特岛,查到大批用来掩盖真实收入的银行账户,它们多属于医生、律师等行业的专业人士。

雇主为了少缴税,会把大部分工资用现金装在信封里交给员工。商贩会在收到500多元的销售款后,只开一个30多元的收据。这些偷逃税款的升斗小民们却心安理得,因为,他们认为政府和企业界的“肥猫”从国库中窃取的更多。

除了逃税,也有人想尽办法去钻政府福利的漏洞。一个令外界哗然的最新案例,足以说明这漏洞有多容易“钻”。一位离了婚且膝下无子女的前警察,在过去15年中通过捏造出的19名子女,为自己骗取了超过15万欧元的政府福利。当他再次前往福利机构领取8000欧元支票时,才终于被雅典警方逮捕。

(二)政府采取的措施
希腊财长韦尼泽洛斯,在2011年5月发动了一个全国查税行动,由财政部交叉检查所有资产收益报告,试图找出逃税者。迄今为止,在上述低收入申报者中,已有1.406万人被查出拥有超过10米长的游艇,128个人拥有私人飞机或直升机。根据希腊财政部的统计,共有约90万人拖欠税款近411亿欧元。其中,5%逃税者占总欠款额的85%。今年9月,韦尼泽洛斯曾公布一份很长的欠税企业名单,包括了6000家大大小小的希腊企业,合计欠税300亿欧元。其中,国有希腊铁路公司以欠税12.6亿欧元名列榜首。

韦尼泽洛斯再三警告,全国逃税额超过15万欧元的企业及个人,要于2011年11月24日前主动补齐所有欠税,否则将在财政部网站上公布名单。

韦尼泽洛斯的名单上显示,有750名希腊人每人在瑞士银行至少存有10万欧元,这还只是2009年的一批数据。这份名单已经交给议会的一个特别委员会进行调查。希腊已于近期与瑞士达成双边税收协定,以便对在瑞士银行拥有账户的希腊人能够被征税。之前德国和英国都分别跟瑞士达成了税收协定。根据负责瑞士国际金融事务的国务秘书处发表的声明,该税收协定的目的,是规范希腊纳税人在瑞士银行账户的长期资产,未来将在一个匿名的基础上代征一次性税收。

德国跟瑞士协商征税的税率是26%。希腊希望与瑞士之间的协议能够比照德国。至于希腊人究竟有多少钱存在瑞士,各方说法不一。希腊中央银行的统计报告显示,仅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28日,至少有333亿欧元直接从希腊银行转移到了瑞士银行账户。韦尼泽洛斯说,希腊人在瑞士银行账户的资产估计总额为2690亿欧元。按照奥地利经济学家施奈德(Friedrich Schneider)的估算,影子经济在希腊国民经济中占到25.1%。

债务压顶、国库空虚的希腊,正在开展大规模的清查富人逃税行动。希腊独立税务调查组派出的一名卧底税务官,最近来到萨索斯岛,在那儿他找到一个貌似不起眼的农夫,发现他拥有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还有一辆保时捷,不仅如此,他还放高利贷。农夫在过去十年里申报的年收入都不到1万欧元。

2011年12月14日希腊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商讨打击贪污腐败问题,逃税使得希腊政府每年损失税收130亿欧元。金融和经济犯罪调查单位(Financial and Economic Crime Unit)负责人雷卡斯(Nikos Lekkas)则认为,每年的偷逃税款总计400-450亿欧元。而欧盟给希腊的总援助额也不过1100亿欧元。希腊政府正不遗余力地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大清查行动,包括严查偷逃欠税、打击地下赌博业、骗取福利等行为。至今已有多人在这场疾风厉雨中被捕,其中包括不少希腊上层社会的名流。

经济学家艾莉娜表示,希腊偷漏税成风,估计去年漏缴的所得税占到30%,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整体税收制度混乱和公共部门管理的效率低下。

(三)政界学者和各种国际组织的调查与评价
雅典政治学者股赛迪斯表示,政客们过去曾多次威胁要将偷税者公之于众,但最后都没这么做。“我想知道到底是偷税者由于拖延公布偷税者名单而获得补税机会,还是有人希望以此争取时间,掩盖自己的不当行为。”

最近,由欧盟派往希腊的一个官方专责调查小组发现,希腊损失的税收可能高达600亿欧元。其中包括大量资金被秘密转往瑞士银行,还有约300亿欧元,是由16.5万个久拖未决的欠税诉讼案构成的,其中有些陈年旧案件已历时12年。

祖籍希腊的瑞士议员约瑟夫不久前爆料说,很多希腊议员都在瑞士银行开有大额账户。这番话导致希腊议会不得不做出回应,要求300名议员在网上公开各自财产,民众在今年底之前都可自由查询。关于涉及瑞士账户问题,还扯出了希腊前私营银行普罗度(Proton),该行被发现曾向瑞士转移7亿欧元资金,该行前最大股东兼行长拉夫兰迪亚蒂斯也被希腊检察院调查。此人在希腊可谓呼风唤雨,旗下拥有复杂产业,近年还收购了多家媒体,与希腊政坛的关系千丝万缕。

日前得到的一份仍处于保密期的报告显示,该银行的主要问题是向高风险关联公司及个人发放不当贷款,还涉嫌大量的洗钱和其它滥用交易的犯罪。2011年10月,由政府出资8.63亿欧元避免其倒闭,目前希腊央行正在调查其所涉问题。通过重整税收体系并加强监管,希腊政府希望找回60-80亿欧元的补缴税款。去年,希腊共征得税款540亿欧元。希腊有3500亿左右的债务,今年预算赤字预计近190亿欧元。

位于柏林的反腐败民间机构“透明国际”(TI),日前发布国际清廉指数排名(CPI),希腊排在183个国家的第80位,在欧盟成员国中位列倒数第二。透明国际(TI)强调,导致欧元区债务危机的部分原因就是,“公共当局未能解决债务危机的关键因素是受贿和逃税”。透明国际组织雅典负责人可沙塔斯说,更有效地打击逃税,有望为希腊政府每年挽回超过100亿欧元。

2011年10月辞职的希腊前财政部资讯系统秘书长史宾纳利斯,给这份“单纯”的期望泼了冷水。史宾纳利斯在前述会议上说,希腊的查税系统,有一个内部公开的秘密操作模式“4-4-2”,即40%落入税务稽查官员口袋,40%被允许注销(落入逃税者个人口袋),政府通常只能收到20%的逃漏税和罚款。史宾纳利斯痛责希腊经济的主要问题是,除了逃税,还要归结于糟糕的管理和效率低下。

伦敦商学院副教授戈登认为,希腊的问题是税收征管方面,缺乏问责制和激励机制,导致产生了一个非常低效和腐败的制度。因此,亟须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和独立的治理机构。他带领的一个研究小组建议希腊政治势力,要把眼下危机看作是行政和体制转型的催化剂,加紧实施结构性改革,重点增加公正性,重新树立国家意识。他说:“紧缩已达到极限,应该把重点放在一个追求促进增长的改革上,而不是加税上。”

(四)不确定的未来
希腊债务危机爆发两年来,罢工和抗议行动此起彼伏,表面上是因不满财政削减对生活造成的影响,背后的根源却是普通民众不满自己成了债务危机牺牲品,富豪和腐败官员们却毫发无损。临时政府承诺,特别调查小组的抓捕行动还会继续下去。除了要补贴枯竭的国库,这么做显然也有助于安抚民间情绪,下层社会迫切需要感觉到,至少有一些人要为本国如今的悲剧处境付出蹲监狱的责任。

目前,希腊临时政府总理帕帕季莫斯,似乎也挺过了民众信任这一关,有望在接下来几年里继续担当掌舵人,帮助希腊这艘危船驶离险滩。希腊《民族报》公布的民调显示,62.7%的希腊人对这位才上任的临时政府首脑看法积极,40.3%的人认为他应该继续待在总理座椅上。按照原定计划,希腊应该在2012年2月19日举行大选。

三、离岸金融中心及其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一)离岸金融中心与离岸公司
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严格地讲,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

离岸金融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离岸金融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等地。80年代,纽约、东京成为离岸金融中心。9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已遍布世界各地。1972年香港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主要离岸金融市场。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和巴林等,也为人们所熟悉。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一般可分成三类,即伦敦型、纽约型和巴哈马型。
1、伦敦型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是:“自然形成”的境内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化”。即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也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无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管理当局申请批准。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就属于此种类型。

2、纽约型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是:“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且不能进行证券买卖。即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有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置帐户。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就属于此种类型。

3、巴哈马型离岸金融市场,又称“避税型”或“逃税型”离岸金融市场,也称离岸金融中心 (offshore financial centres 简称OFC)。其特征是: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这些小国政局稳定,税收优惠到接近零,没有金融管制,只有记账而没有实质性业务,成本与费用较低,可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有“逃税港”、“逃税天堂”之称。这种离岸金融中心与传统意义的离岸金融市场有区别,它只是单独发展离岸业务。传统意义上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多种金融业务并举,在岸、离岸业务互相促进。这里主要是从巴哈马型离岸金融市场的角度讨论相关税制问题。

巴哈马型离岸金融中心,还推出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或离岸司法管辖区,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离岸公司,即在离岸司法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国际业务。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差别在税收上有很大的优惠。一般公司所在地政府通常按营业额或利润额征税,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一项年度管理费。除了税务优惠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规定,股东对公司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可以不对外披露,而且,几乎所有跨国银行都承认离岸公司,离岸公司可在银行里开设账号,财务运作极其方便。由于离岸公司所在地政府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故离岸公司便成为许多跨国公司和富豪们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也同样可能成为经济犯罪嫌疑人、洗钱者或腐败分子转移财产、享受奢糜生活的经济平台。由此,离岸公司受到了广泛的指责,备受非议,认为其冲击了正常金融业务,也不利于世界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离岸金融中心税制
给予跨国纳税人税收优惠环境的税收制度,是巴哈马型离岸金融中心各项制度的集中体现。优惠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或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赠予税,以及间接税或相关印花税、利息、使用费等多项。但逃税、避税或称节税的大头,是作为直接税的所得税。其避税的主要形式有:控股公司、离岸公司、信托、船运公司、离岸养老金计划与离岸投资基金等。

巴哈马型离岸金融中心的税收,大体可分为这几类:
1、无税避税港。即不征收任何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财产税)。如巴哈马、百慕大、开曼群岛、瓦努阿图、瑙鲁、巴林、特克和凯科斯群岛、摩纳哥等。
2、低税避税港。即以低于一般国际水平税率征收所得税。如列支敦士登、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海峡群岛、瑞士。
3、特惠避税港。即在国内税法基础上对某些行业、某类公司采取特别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卢森堡、荷兰、爱尔兰的香农、菲律宾的巴丹、新加坡的裕廊、马来西亚的纳闽、安提瓜、巴巴多斯、格林纳达、牙买加等。

有些国家或地区则通过国际协议网络规避“逃税天堂”的指责。即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并形成网络,缔约双方要分别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税。如瑞士、荷兰、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有些国家或地区则通过领土或管辖区域为基础,在征税时对领土或管辖区域之外的经营所得收入实行免税。如英国、爱尔兰、巴拿马、委内瑞拉、马来西亚、菲律宾、利比里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香港的所得税和薪俸税比较低,也不对境外赚取的收入或利润征税,不设关税(香烟、酒、奢侈品除外),也被部分机构或个人视为避税港,被列入避税天堂名单,经中国中央政府力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未被纳入避税天堂之列。

在英国和爱尔兰,即使个人持有英国或爱尔兰国籍,只要不把外国挣取的收入引回英国,便无须就该款项缴税。在瑞士,新移民可以与新住所的地区政府,就应纳税利息所得进行交涉,一般应课税所得额是住所租金的五倍。在摩纳哥,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巴哈马,不但实行自由开放的金融政策和特别优惠的税收制度,外国银行可以比较自由地进行金融活动,不仅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收益和利益收入扣税,还免交任何财产税。而且外国公司及其资产不受外汇管理条例的约束,对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银行,免除外币存款准备金的要求。

马来西亚的纳闽作为免税岛,享有许多的特权和便利设施。根据马来西亚1990年《离岸商业税法》的规定,纳闽不但享有税赋优惠,同时也享有马来西亚和各国间所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等优惠条款。在法律上,制订了一系列法律。除《离岸商业税法》外,还有《纳闽离岸金融服务当局法》、《离岸公司法》、《离岸保险法》、《离岸银行法》、《纳闽信托公司法》、《纳闽信托法》、《纳闽离岸有限合伙法》、《纳闽离岸证券业法》、《反洗钱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在纳闽的离岸公司将最高缴税金额定在2万马币(林吉特)。根据离岸公司所从事商业活动制定的相关税制,可以分为二类。净利课3%的公司所得税,或者不论利得及营业额之多寡,每年只缴2万元马币,但无论何者,最高缴税额以2万马币为限。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非马来西亚居民在纳闽离岸公司担任经理的,总收入的50%免缴个人所得税。在间接税方面,作为自由港,销售税、进口税、附加税、营业税、出口税都免于征收。另外,与离岸公司有关的离岸交易的票据免收印花税,离岸公司支付给非居民或其他离岸公司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技术费,免缴代扣税,离岸公司所得红利或从离岸公司获得的红利免收所得税等。

英属海峡群岛、英属马恩岛,不对外国收入或收益征税,非本地居民不就当地收入征税,当地税率统一为20%。在直布罗陀,公司只要不在当地进行任何商业行为,每年只需缴付100镑的单一税款。瓦努阿图不征收所得税、预扣税、资本增值税、遗产税,也不进行外汇管制。

圣马力诺、安道尔、塞浦路斯、马耳他、沙特阿拉伯、阿联酋、毛里求斯、马尔代夫、塞舌尔、哥斯达黎加、伯利兹、巴巴多斯、多米尼加、格林纳达、安提瓜与巴布达、萨摩亚、新西兰、库克群岛、马绍尔群岛、纽埃、汤加、圣克里斯托福与奈维斯联邦、圣路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定斯、英属蒙特塞拉特岛、英属处女岛、英属泽西群岛、英属直布罗陀、英属根西、英属安圭拉、荷属阿鲁巴岛等,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三)防范利用离岸金融中心进行国际避税的措施
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国际税收辞汇》的解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就可以认定为避税港:
1、不征税或税率很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2、实行僵硬的银行或商务保密法,为当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3、外汇开放,毫无限制,资金来去自由;
4、拒绝与外国税务当局进行任何合作;
5、一般不定税收协定或只有很少的税收协定;
6、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2009年4月,在20国集团会议上,打击避税天堂成为与会国倍受关注的议题之一。其实,早在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就发起了反对恶性税收竞争计划。1998年通过《恶性税收竞争报告》。之后的2000年、2001年、2004年、2006年又发表同名的一系列报告。针对避税港问题,呼吁国际合作,联手打击有害的税收竞争。经合组织先后公布了47个潜在避税地名单与35个不合作离岸避税地名单,制定了判断标准与相关针对性措施。同时,协调了离岸金融税收法律管辖权冲突,建立了“白名单”(实质履行国际税收通行标准)、“灰名单”(承诺遵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并在银行保密制度和税务信息交换方面作出努力,但尚未付诸实施)、“黑名单”(拒绝履行国际通用税收标准)制度。在经合组织报告的压力下,大批离岸金融避税港,都做出消除或改进有害税收活动的承诺。

目前,全球避税地中,只有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安道尔三个国家,仍在情报交换方面进展缓慢,被经合组织列为不合作避税地。

资料提供来源: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国际税收参考杂志2012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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