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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限售股解禁后对外转让,计算增值税如何确认成本 价?

admin 2022年10月10日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对外销售,计算增值税怎么确认成本价?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第五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 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 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 年第 9 号)第四条规定: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 年第 53 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 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IPO 限售股解禁后对外转让,计算增值税时,成本价以购买价和 IPO 发行价孰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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