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问答 / 正文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后对外销售,计算增值税怎么确认成本价?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第五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 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 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20 年第 9 号)第四条规定:“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 年第 53 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 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IPO 限售股解禁后对外转让,计算增值税时,成本价以购买价和 IPO 发行价孰高确定。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