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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牛羊养殖后再出售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admin 2022年10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1 年第 48 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 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 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 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农产品的再种植、养殖是否符合上述条件难以确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农、林、牧、渔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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