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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适用或废止一批地方性政策和规章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府令第82号 2000-05-27
为切实规范和改善政务管理,创造优良政务环境,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指导思想有计划经济色彩和地方保护倾向,主要内容不适应重庆直辖后新的行政体制要求,不符合市人民政府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1+6”文件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取代,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应西部大开发情形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和政府规章(以下简称政策和规章),属重庆直辖后仍在适用的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适时停止适用;属重庆直辖后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适时予以废止。本次决定停止适用的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政府(含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共计20844件,四川省和原重庆市政府规章共计206件。
一、重庆直辖后仍在适用的四川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章,曾经为促进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我市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为适应重庆新的行政体制和西部大开发的客观要求,除个别政策和规章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可继续适用外,从2000年7月1日起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全部停止适用。停止适用的四川省政府政策文件共计18件(目录见表一);停止适用的四川省政府规章共计78件(目录见表二);停止适用的四川省政府所属部门政策文件由市政府相应部门公布。
二、原重庆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章,曾经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新老行政体制转换期间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为适应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发展的客观要求,除个别政策和规章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可继续适用外,从2000年7月1日起全部停止适用。停止适用的原重庆市政府(含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共计20826件(目录从略);停止适用的原重庆市政府规章共计128件(目录见表三);停止适用的原重庆市政府所属部门政策文件由市政府相应部门公布。
三、以上政策和规章从2000年7月1日起停止适用后,为确保行政管理的连续性,个别政策和规章的内容确需继续沿用且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的,属政府层级文件,市政府相应部门应提出移植修订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后另行发布实施;属部门层级文件,由市政府相应部门及时制发新的文件。
四、除停止适用以上政策和规章外,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是否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是否有利于重庆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渝府发[2000]25号文件发布的指导标准,抓紧对重庆直辖后出台的各类政策和规章继续进行全面清理,并按时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陆续公布停止适用或废止的政策和规章目录。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05月27日
表一:
停止适用的四川省政府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发文字号 |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民办教师队伍整顿工作的通知》 | 川府发[1981]129号 |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 川府发[1994]188号 |
3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1995年小春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 川府发[1995]61号 |
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稳定粮油价格的通知》 | 川府发[1995]80号 |
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重办发[1995]65号 |
6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1992]580号函和省政府批准实施<四川省企业定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重价法[1992]315号 |
7 |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的通知》 | 重公安治发[1996]156号 |
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提取生猪和大家畜生产技术改进费的通知》 | 重府发[1985]114号 |
9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征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的通知》 | 川办发[1992]70号 |
10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恢复森林资源专项资金的通知》 | 川府发[1993]144号 |
1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 川府发[1992]172号 |
1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 川府办发[1995]89号 |
13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宾馆、饭店等征收教育费的通知》 | 川府发[1993]166号 |
1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职工教育费的通知》 | 川府发[1994]176号 |
15 |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防办等单位贯彻省政府、省军区关于人防工作改革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重府发[1987]37号 |
16 | 四川省人民政府1996年9月《议事纪要》(189号) | |
17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通知》 | 川府发[1994]34号 |
18 |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通知》 | 川革发[1979]22号 |
注:本表所列政策文件含重庆市转发的四川省政府政策文件
表二:
停止适用的四川省政府规章目录
序 | 规 章 名 称 | 文 号 |
1 | 四川省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若干规定 | 川府令1号 |
2 | 四川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川府令第2号 |
3 | 四川省保护通信线路设备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3号 |
4 | 四川省化肥产供销实行公开监督暂行办法 | 川府令第5号 |
5 | 四川省开垦耕地暂行办法 | 川府令第6号 |
6 | 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7号 |
7 | 四川省开发利用地方天然气若干规定 | 川府令第8号 |
8 | 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 川府令第11号 |
9 | 四川省乡财政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12号 |
10 | 四川省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14号 |
11 | 四川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川府令第16号 |
12 | 四川省科技人员流向乡镇企业工作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17号 |
13 | 四川省公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 川府令第18号 |
14 | 四川省港口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19号 |
15 | 四川省行政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试行规定 | 川府令第20号 |
16 | 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22号 |
17 | 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24号 |
18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 | 川府令第25号 |
19 |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26号 |
20 | 四川省民族乡工作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27号 |
21 | 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 川府令第28号 |
22 | 四川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29号 |
23 | 四川省引荐外资奖励试行办法 | 川府令第30号 |
24 | 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31号 |
25 | 四川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32号 |
26 | 四川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 川府令第33号 |
27 | 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34号 |
28 | 四川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35号 |
29 | 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川府令第36号 |
30 | 四川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37号 |
31 | 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38号 |
32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39号 |
33 | 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40号 |
34 | 四川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 川府令第41号 |
35 | 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43号 |
36 | 四川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44号 |
37 | 四川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45号 |
38 | 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46号 |
39 | 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 | 川府令第47号 |
40 | 四川省旅馆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48号 |
41 | 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49号 |
42 | 四川省《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 川府令第50号 |
43 | 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 | 川府令第51号 |
44 | 四川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52号 |
45 | 四川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53号 |
46 | 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56号 |
47 |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57号 |
48 | 四川省可供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58号 |
49 | 四川省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59号 |
50 |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 川府令第60号 |
51 | 四川省测绘任务登记办法 | 川府令第61号 |
52 | 四川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62号 |
53 | 四川省屠宰税征收办法 | 川府令第63号 |
54 | 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64号 |
55 | 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65号 |
56 | 四川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66号 |
57 | 四川省经纪人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67号 |
58 | 四川省农业特产税征收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68号 |
59 | 四川省制止谋取暴利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69号 |
60 | 四川省草原承包办法 | 川府令第70号 |
61 | 四川省劳动监察规定 | 川府令第71号 |
62 | 四川省粮油购销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72号 |
63 | 四川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73号 |
64 | 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74号 |
65 | 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 川府令第75号 |
66 | 四川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76号 |
67 | 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 | 川府令第77号 |
68 | 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78号 |
69 | 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79号 |
70 | 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消防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80号 |
71 | 四川省展销会登记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81号 |
72 |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82号 |
73 | 四川省企业招收职工规定 | 川府令第84号 |
74 | 四川省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 | 川府令第85号 |
75 | 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 | 川府令第86号 |
76 |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川府令第87号 |
77 | 四川省矿山安全管理罚款办法 | 川府令第88号 |
78 | 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 川府令第89号 |
表三:
停止适用的原重庆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1 | 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若干规定 | 原重府令第1号 |
2 | 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试行) | 原重府令第2号 |
3 | 重庆市出国劳务用工制度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3号 |
4 | 重庆市征收电力增容费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4号 |
5 | 重庆市汽车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5号 |
6 | 重庆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措施请示规定(试行) | 原重府令第7号 |
7 | 重庆江北机场及其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8号 |
8 | 重庆市社会客运汽车违章收费处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9号 |
9 | 重庆市城镇供水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10号 |
10 | 重庆市城市管理监察队执法工作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12号 |
11 | 重庆市饲料工业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15号 |
12 | 重庆市气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16号 |
13 | 重庆市环境保护奖励与处罚办法 | 原重府令第17号 |
14 | 重庆市地方船舶修造管理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18号 |
15 | 重庆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20号 |
16 | 重庆市园林绿化奖罚和补偿的若干规定 | 原重府令第21号 |
17 | 重庆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 | 原重府令第22号 |
18 |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23号 |
19 | 重庆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24号 |
20 | 重庆市公民见义勇为奖励办法 | 原重府令第27号 |
2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 重府发[1994]4号原重府令第28号 |
22 | 重庆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 原重府令第29号 |
23 | 重庆市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 | 原重府令第30号 |
24 | 重庆市教育督导办法 | 原重府令第32号 |
25 | 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33号 |
2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临时停车场管理的通告 | 原重府令第34号 |
27 | 重庆市城区洗车场和机动车车容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35号 |
2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的通告 | 原重府令第36号 |
29 | 重庆市建设市场管理处罚办法 | 原重府令第37号 |
30 | 重庆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38号 |
31 | 重庆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 | 原重府令第39号 |
32 | 重庆市城镇殡葬事务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40号 |
33 | 重庆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41号 |
34 | 重庆市农村合作基金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42号 |
35 | 重庆市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工作规定 | 原重府令第43号 |
36 | 重庆市废旧金属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44号 |
37 | 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 原重府令第46号 |
38 | 重庆市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若干问题的办法 | 原重府令第48号 |
39 | 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投诉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49号 |
40 | 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审计办法 | 原重府令第50号 |
41 | 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 原重府令第51号 |
42 | 重庆市除四害工作规定 | 原重府令第52号 |
43 | 重庆市民间办学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53号 |
44 | 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 | 原重府令第54号 |
45 | 重庆市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规定 | 原重府令第55号 |
46 | 重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保护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56号 |
4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大桥机动车过桥费的通告 | 原重府令第58号 |
48 | 重庆市电信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59号 |
49 | 重庆市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60号 |
50 | 重庆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62号 |
51 | 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63号 |
52 |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原重府令第64号 |
53 | 重庆市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65号 |
54 | 重庆市反暴利和价格欺诈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66号 |
55 | 重庆市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67号 |
56 |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 原重府令第68号 |
57 | 重庆市贷款抵押办法(试行) | 原重府令第69号 |
58 | 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第70号 |
59 | 重庆市航空口岸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71号 |
60 | 重庆市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72号 |
61 | 重庆市信访规定 | 原重府令第73号 |
6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 | 原重府令第74号 |
63 |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75号 |
6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乘座公共交通车船卫生管理的通告 | 原重府令第76号 |
65 | 重庆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77号 |
66 |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78号 |
67 | 重庆市人民警察巡警执勤规定(试行) | 原重府令第79号 |
68 | 重庆市收容遣送办法 | 原重府令第80号 |
69 | 重庆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 原重府令第81号 |
70 | 重庆市行政赔偿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82号 |
71 | 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83号 |
72 | 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84号 |
73 | 重庆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 原重府令第85号 |
74 | 重庆市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86号 |
75 | 重庆市公墓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87号 |
76 | 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第88号 |
77 | 重庆市铁路口岸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89号 |
78 |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 | 原重府令第90号 |
79 | 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91号 |
80 | 重庆市统一代码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92号 |
81 | 重庆市行政赔偿费用核拨及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93号 |
82 | 重庆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94号 |
83 | 重庆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规定(试行) | 原重府令第95号 |
84 | 重庆市电车电杆管理规定 | 原重府令第96号 |
85 |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第97号 |
86 | 重庆市城区非交通占道管理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98号 |
87 | 重庆市城区户外宣传品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99号 |
88 | 重庆市城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暂行规定 | 原重府令第100号 |
89 | 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 原重府令[1989]1号 |
90 | 重庆市控制中小学流失的暂行办法 | 原重府令[1989]2号 |
91 | 重庆市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1989]3号 |
92 | 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 | 原重府令[1989]4号 |
9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民用爆破器材厂(库)安全保护区内建房的通告 | 重府规章[1987]10号 |
94 | 重庆市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重府规章[1987]13号 |
95 |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 重府规章[1987]16号 |
96 | 重庆市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工作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7]19号 |
97 | 重庆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 重府规章[1987]20号 |
98 | 重庆市设置乡镇船舶管理员实施办法 | 重府规章[1987]21号 |
99 | 重庆市房屋租赁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7]22号 |
100 | 重庆市处理违反环境法规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 | 重府规章[1988]2号 |
101 | 重庆市乡镇企业租赁经营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8]3号 |
10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布告 | 重府规章[1988]5号 |
103 | 重庆市农村扶贫福利企业管理办法 | 重府规章[1988]6号 |
104 | 重庆市侨属集体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8]7号 |
105 | 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重府规章[1988]8号 |
10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查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通告 | 重府规章[1988]9号 |
10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关保持廉洁的规定 | 重府规章[1988]10号 |
108 | 重庆市集市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 重府规章[1988]12号 |
109 | 重庆市联运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8]14号 |
110 | 重庆市治安联防组织暂行规定 | 重府规章[1988]15号 |
111 | 重庆市行政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 重府规章[1988]19号 |
112 | 重庆市铁路专用线共用暂行规定 | 重府规章[1988]21号 |
11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嘉陵江石门大桥安全管理的布告 | 重府规章[1988]22号 |
11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申报登记发证的通告 | 重府规章[1989]1号 |
115 |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2号 |
116 | 重庆市锶矿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3号 |
117 | 重庆市酒类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6号 |
118 | 重庆市科技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8号 |
119 | 重庆市市属科研单位科技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9号 |
120 | 重庆市技术市场管理实施办法 | 重府规章[1989]11号 |
121 | 重庆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实施办法 | 重府规章[1989]14号 |
12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 | 重府规章[1989]18号 |
123 | 重庆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办法 | 重府行政规章[1989]19号 |
124 | 重庆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 重府行政规章[1989]20号 |
125 | 重庆市蔬菜基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 重府行政规章[1989]21号 |
126 | 重庆市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 | 重府行政规章[1989]23号 |
12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双公路管理的通告 | 重府规章[1989]25号 |
128 | 重庆市性病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 重府规章[1989]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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