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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6]19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国税发[2006]19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6]195号              2006-07-2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出口企业出口的钻石比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344号)规定的免税申报审批办法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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