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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6]79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财税[2006]79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6]792号            2006-05-08

  提示——依据京财税[2009]125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法规所转发的财税[2006]5号第二条第三项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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