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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6]46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财税[2006]46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6]465号              2006-04-03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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