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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6]318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财税[2006]318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京财税[2006]318号           2006-03-1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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