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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8日起为全市纳税人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工作。自2018年9月申报期后,全市纳税人将统一使用新的CA数字证书进行业务办理和查询事宜。 升级范围:在天津市税务机关已领取免费数字证书纳税人。 升级时间:2018年9月18日00:00起。 为了不影响您的业务办理,请您于9月18日起使用“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未进行更新的CA数字证书将不能正常办理网上业务。 同时,已领取免费数字证书纳税人应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税收征收管理电子签名协议书》,约定征纳双方均认可电子资料(文书)与纸质资料(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报送电子资料(或出具电子文书)后,无需再报送纸质资料(或出具纸质文书)。 CA升级流程详见:https://www.casupport.cn。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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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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