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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市税务系统推广放管服、刷脸办税工作经验的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为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市税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目标导向,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注重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制定“放管服”实施方案。制发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按照改革任务推动层级分类落实,建立市区两级部署、承接、落地、反馈的工作机制,对税务总局落实事项,逐项配合推进;对省级及各地税务机关落实事项,主动作为,积极部署,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时间节点推动落实,精准发力,将改革推进到底。 二、优化纳税服务。连续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完善并推进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免填单、同城通办等各项制度,完善网上办税建设,推出主附税一体化申报等功能,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便利度。 三、推行实名办税。制发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公告,通过实名办税系统身份证件信息采集与验证、黑名单管理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数据质量,遏制发票虚开、冒充企业人员等税收违法行为,强化税收风险管控。 按照有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在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扎实如期完成有关改革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升级改造实名办税系统,在和平、河北、北辰区有关税务部门试点“刷脸办税”的基础上,向全市办税服务厅推广“刷脸办税”经验,进一步降低办税成本,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办事创业,全面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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