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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工作部署,我局从即日起开始使用V10.00SP10_ZH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并将系统出口退税率文库更新为20130201A版,与之配套供出口企业使用的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0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3.0版》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V4.0版》)也于即日启用,请各出口企业及时在我局网站“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应申报系统安装程序,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文档,确保做好旧版系统数据备份工作后,按照说明安装、配置、使用新版申报

admin 2023年05月10日 税屋

一、个案评估的适用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存量房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对税务机关根据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持有异议,经征收机关复审,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征收机关提出个案评估申请,并在《南昌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复审结果通知书》上签署意见,通过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个案评估的办法来解决异议的行为。

  二、参与个案评估的机构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了我市4家具有一级资质的评估机构作为个案评估的单位,即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洪城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三、评估机构的选取方式

  采取轮候制,对上述参与个案评估的4家评估机构,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于每年底进行统一安排(按月排序轮候,即一月一家,若轮空实行顺延),并将安排情况通知各区地方税务局,评估机构根据排序逐个接受评估委托,按时完成评估作业。

  四、评估费用的支付

  评估结果经税务机关认可后,依据南昌市地方税务局与评估机构签订的协议约定,评估费用按人民币300元/户支付,由各征收机关承担。

  五、评估作业的时间

  评估机构原则上在接到评估委托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作业,但交易双方提供资料不全等特殊原因除外。

  六、评估结果的确定

  评估结果须经税务机关确认。征收机关根据经确认的评估结果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并根据评估价格征收税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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