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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财法[2007]59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名单的通知

admin 2023年05月12日 税屋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该四家非营利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款票据(盖有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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