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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税函[2008]145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2023年05月12日 税屋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做好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印制和使用工作,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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