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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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人社[2021]42号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00%,即22941元/月;下限为我市所在片区2020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34元的60%,即3800元/月(角位四舍五入并精确到元,下同)。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茂人社[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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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人社[2021]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文件 湛江市统计局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湛江市2021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本单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分别调整为22941元和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湛人社[202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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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民众街道、南朗街道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通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公告》,撤销民众镇、南朗镇,设立民众街道、南朗街道。纳税人所在地在民众街道、南朗街道的,自行政区划主管部门批复之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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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人社[2021]135号 揭阳市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22941元(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00%),下限调整为4588元(2020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60%);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揭市人社[2021]135号 -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统计局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伤保险缴费有关问题。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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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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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社保[2021]17号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粤东西北11个地级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4元,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97元。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梅市社保[2021]17号 -
粤办函[2021]23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归集共享监管信息。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归集相关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监管信息,通过在省大数据中心编目挂接方式实时推送共享至信用广东平台,并对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应归尽归、全量共享。(归集共享责任分工见附件1)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粤办函[202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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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2021社保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3634元。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
粤税协发[2021]5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税协发[2021]5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粤税协发[2021]50号 -
潮人社[2021]62号 关于公布2021社会保险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3800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潮人社[202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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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3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以及1998年1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修改<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的决定》同时废止。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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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的通告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允许在2021年补办补缴所属期为2020年度相关费款。2021年1-6月申报缴纳的,按照旧的缴费基数。2021年7月后申报缴纳的,按照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的最新规定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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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全市上线切换优化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的通知
请广大纳税人继续优先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对于必须上门办理的业务,欢迎通过优化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或者预约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
东府办[2021]3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相关系列文件精神,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东莞上市板块,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东府办[2021]39号 -
东府办[2021]4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鲲鹏计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相关系列精神,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打造东莞市上市板块,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东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东府办[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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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1]47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东府[2021]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切换上线的通知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对于必须上门办理的事项,欢迎使用优化版V-Tax预约办理(相关操作指引见附件)。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11月11日 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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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人社发[2021]159号 江门市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以下简称“粤人社发[2021]32号文”)的精神,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6597元。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江人社发[2021]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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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令第287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省相关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统一规范并公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受理表格。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粤府令第28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1年第9号 关于延长2021年7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8月22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1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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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和《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0〕53号)规定,现就我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2021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的通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2021年8月1日起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月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执行14%的单位缴费比例。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 -
汕府办函[2021]184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1年度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扩产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2021年度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扩产奖励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汕府办函[2021]184号 -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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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数字产业化主要促进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的发展;产业数字化主要促进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等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的发展。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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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2021]11号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承诺为自有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可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依法合规。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东建[2021]11号 -
粤注协[2021]118号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破产审计业务的风险提示函
清算审计是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审计,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有助于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粤注协[2021]118号 -
清工信[2021]129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支持“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做大做强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以上奖励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按就高原则予以一次性奖励。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请享受多个奖励政策是以对本市经济贡献额作为奖励依据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奖励。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清工信[202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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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工信[2021]130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兑现。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级资金下达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到企业。
2022年11月10日 admin 来源:清工信[202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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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