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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0号 2019-11-4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要求,高标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贸易自由化,充分发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洋山特殊综保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规范海关对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洋山特殊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临港新片区内,具有物流、加工、制造、贸易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第四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洋山特殊综保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第五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居住人员。除保障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配套设施外,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建立营利性商业、生活消费设施。
第六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等应当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验收标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
第七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洋山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内管理机构、海关等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第八条 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第九条 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等不得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情况,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品和国际中转货物,实施必要的监管和查验。
第十条 境外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列入海关贸易统计,统计办法另行制定。区外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以及其他相关货物,根据海关管理需要实施单项统计。
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的货物,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不统计。
第二章 对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一条 依法需要检疫的进出境货物原则上在口岸监管区内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实施检疫,经海关批准,可在洋山特殊综保区内实施检疫。
对属于法定检验的大宗资源性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的进境检验,需在口岸监管区内作业场所(场地)实施。
第十二条 对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的,涉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和涉及安全准入管理的进出境货物,除必须在进出境环节验核相关监管证件外,其他的在进出区环节验核。
第十三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属于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范围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不属于上述范围的,海关径予放行。
第三章 对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十四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与境内区外之间实行进出口申报管理。货物从洋山特殊综保区进入境内区外的,由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入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由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
第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外,对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洋山特殊综保区之间进出的货物,由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申报进出境备案清单(报关单)。
第四章 对洋山特殊综保区内货物的监管
第十六条 区内企业可依法开展中转、集拼、存储、加工、制造、交易、展示、研发、再制造、检测维修、分销和配送等业务。
第十七条 海关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但区内企业所设置、编制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有关业务情况,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帐、核算的,对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第十八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洋山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信用、重大事件、年报披露等信息主动公示制度。
第十九条 海关依法对区内企业开展稽查核查。
第二十条 海关对区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的进境货物,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监管。
第五章 对洋山特殊综保区国际中转货物的监管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外,其他货物均可在洋山特殊综保区内开展国际中转(包括中转集拼,下同)。
第二十二条 洋山特殊综保区国际中转业务应在符合海关要求的专用作业场所开展。
第二十三条 相关物流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向海关舱单管理系统传输中转集拼货物的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分拨申请、国际转运准单等电子数据。
第二十四条 国际中转货物应当在三个月内复运出境,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复运出境。
第六章 对直接进出境货物以及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货物、物品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 货物经洋山特殊综保区直接进境或直接出境的,应通过专用通道、卡口,海关按照进出境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第二十六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个人物品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海关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监管。
第二十七条 在洋山特殊综保区进出区卡口设置供货运车辆、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出的专用通道。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国内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综合保税区政策及制度创新措施均适用于洋山特殊综保区。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洋山特殊综保区通过验收封关运行之日起施行。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新闻发布会实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05-17
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芝松,上海海关关长高融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民,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介绍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支持政策及建设推进情况等。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主持新闻发布会。来看文字实录↓
李国: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彰显我国坚持全方位开放鲜明态度、主动引领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海关总署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落实,在全面总结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深入调研论证,认真听取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并向国务院上报了设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请示。
2020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海关总署收到国务院文件后,认真指导、协同上海市做好规划建设,积极协调推进验收等相关工作。5月12日,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验收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今天上午举行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证书颁发和揭牌仪式。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唯一的特殊综合保税区,承担着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使命。海关总署按照“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的要求,大力开展改革创新,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以守住安全高效管住为底线,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最大限度简化一线申报制度,突出区内经营自由,严格二线监管,改革海关统计方法,更加便利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等等。
下一步,海关将积极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贡献海关力量。
陈寅: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规划选址在上海市东南角,总体来看:一是区位条件优越,处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心与长江入海口的枢纽位置,依托全球集装箱第一大港和航空货运全球第三大机场,具备高度便利的空运、海运、水路、铁路、公路等各类运输方式,是全球同类区域中综合运输条件最好的。
二是空间载体丰富。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5.31平方公里,由芦潮港区域、小洋山岛区域、浦东机场南部区域等3个部分组成,其中,芦潮港区域面积7.99平方公里,小洋山区域9.46平方公里,浦东机场南部区域7.86平方公里。
三是产业功能完备。这片区域具备较高的发展起点和较好的产业基础条件,特别是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来,已经形成了面向国际市场的分拨配送和大宗商品交易、面向国内的进口贸易和跨境电商,以及航空、海运等航运产业功能。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原则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批验收、有序推进”。一期围网面积14.27平方公里,具有区港一体的便利条件,覆盖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已在运作的主要产业活动区域。
一期围网范围的封关运行,有利于尽快落地实施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为区内企业提供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监管制度环境和优惠政策支持,对企业更好地应对全球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化危为机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有着积极而重大的意义。同时,我们还在加快推进其余部分的围网封关,今年年内全部完成。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临港新片区建设提出的“五个重要”要求,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是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重要功能载体,也是实施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创新载体。下一步,我们将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门、上海海关的支持指导下,加快推进功能培育、产业集聚、设施提升、制度创新,建设最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加快集聚产业功能,培育经济增长极。一是着力推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与高端制造的集成发展。以芦潮港区域为重点,推进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入区发展;集聚总部经济、数字贸易、离岸业务等多功能集成的跨境服务贸易;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高端航运服务、大宗商品交易及商品期货保税交割等交易服务提升能级。二是着力提升国际航运增值服务能力。以小洋山岛区域为重点,提升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国际中转集拼、国际运输服务、船舶登记和管理服务、全球检测维修等高附加值航运服务功能。三是着力打造大飞机产业集群。以浦东机场南部区域为重点,发展国产客机总装集成、宽体客机研制、复合材料零部件、飞机交付改装等航空制造业,以及飞机租赁、航空货运、航空冷链物流、航空专业服务、航空衍生产业等航空服务业。
近期,我们将出台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产业和功能集聚。
2、建设一流基础设施,提升门户枢纽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区港一体”的优势条件,建设高标准智能化港航基础设施体系。其中,洋山四期自动化码头的吞吐能力将从目前的300多万标箱提升到630万标箱;洋山港智能重卡项目今年将实现小批量试运行,未来将实现商业化运行。二是建设高效畅达的集疏运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联动小洋山岛、东海大桥、铁路中心站和内河码头的集装箱中转中心,提高多式联运功能。在浦东机场建设功能复合型的超级航空货站,扩充浦东机场航班进出容量。三是结合实际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支撑区内发展数字贸易、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产业需求。
3、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打造最具竞争力的制度环境。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模式上实现了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以此为依托,加快各项制度和政策的系统集成。一是主动研究推进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专项政策在特殊综合保税区制度环境下的集成再创新。二是全面适用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政策制度、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推进高质量发展50条特殊支持政策、新片区管委会发布的各项产业政策,形成强力的政策叠加效应。三是利用围网管理的特殊条件,发挥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的监管优势,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先行先试更大力度的制度型开放。
——热点问答——
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示范意义的国际投资、贸易、服务自由化、便利化、一体化的最佳实践区
Q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请问临港新片区朱主任,去年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此次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挂牌成立,这会对临港新片区发展提供哪些方面的助力?下一步还会有哪些具体举措?
A
朱芝松: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挂牌运作是深入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是临港新片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及实现对外开放、功能创新、制度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可以说,今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期的挂牌和封关运作是临港新片区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一件喜事。
下一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将加快与高水平国际投资贸易协定相关通行规则相衔接,实施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示范意义的国际投资、贸易、服务自由化、便利化、一体化的最佳实践区,成为引领全国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功能区,成为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刚才陈寅常务副市长已经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和临港新片区的发展在介绍中对后面的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我再补充三点:一是统筹推进二期及扩区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5.31平方公里,包括芦潮港区域、小洋山岛区域、浦东机场南部区域等3个区域、5个区块。此次通过验收的一期包括原洋山保税港区陆域和洋山深水港区1-4期,面积14.27平方公里。上海南港、浦东机场南部区域围网已经启动施工。
同时,我们也正在推动和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紧密相关的一些区域的土地农转用,林地水系指标平衡的工作,下一步将争取海关总署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推动另外约4平方公里的区域纳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
二是加快推动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地。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快速发展,政策是生命线。一期封关后,我们将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区内全面落地。近期我们已经会同海关、金融管理部门、海事、边检等相关部门,制定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配套政策,将在不久后发布。同时,我们还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推动更多标志性开放创新举措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三是加快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采取“边规划、边施工、边建设、边招商、边落地”原则,今天在挂牌仪式上签约了首批18个落地项目。我们也在洽谈、储备一批涉及跨境贸易、金融服务、高端制造和功能性平台等项目。
我们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在近期发布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的规划,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区域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功能招商、产业链招商和龙头企业招商,尽快释放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政策红利,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功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作出更大贡献。
在申报模式、贸易管制、区内管理、统计制度、信息化管理和协同管理上创新
Q
新华社: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是承载临港新片区海关改革的重要平台,请问它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A
陈振冲:根据国务院的定位和要求,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要在全面实施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和制度。海关总署对标国际,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监管制度。
它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在申报模式上,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申报的外,“一线”对于不涉证、不涉检的货物,采用径行放行,企业可以直接提货、发货;“二线”由以往区内外企业双侧申报制度改为区外企业单侧申报制度。
二是在贸易管制上,除涉及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涉及安全准入管理的货物,确需在“一线”验核监管证件外,其余在“二线”验核。对依法实施检疫的货物,原则上在口岸完成。经海关批准可在区内实施检疫,这也是一个重大突破。
对入境检验的货物,原则上在“二线”实施。当然,如果有属于需要法定检验的大宗资源性商品的进口,还有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等,还需要在口岸,但这个量是极少的,原则上都在二线实施海关检验。对涉证涉检货物在“一线”或“二线”只验核一次,不重复验核。
三是在区内管理上,海关取消账册管理,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免于手册核销、单耗管理等海关常规监管,对区内企业实行企业自律管理,海关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企业可依法开展中转、集拼、存储、加工、制造、交易、展示、研发、再制造、检测维修、分销和配送等业务。货物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不设存储期限。
四是在统计制度上,改变原有实时、逐票统计的方式,将统计数据采集手段前伸至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建立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自动汇总。
五是在信息化管理上,依托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的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搭建统一规范、真实可靠的信息底账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可溯、责任可究。
六是在协同管理上,作为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建立企业信用、重大事件、年报披露等信息主动公示制度,体现共管共治。
通过全域物理围网、视频监控和一体化平台等设施及科技手段,实施精准监管、智能监管
Q
央视财经频道:针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这么大的自由度和开放度,海关方面未来会采取哪些举措加强监管?
A
陈振冲:实现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安全高效管住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海关职能要求、严守安全底线的重要前提,在把守国门安全面前,我们认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没有例外,也不豁免。
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实际监管: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情况,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品和国际中转货物,实施必要的查验等监管措施。
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完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推动形成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推进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的落地,保障“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列措施的实施。
三是加强围网、卡口管理。通过全域物理围网、视频监控和一体化平台等设施及科技手段,实施精准监管、智能监管。对进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卡口的车辆(包括行政车辆)、货物等,实行抽查制度。总体上要体现管得住才能放得开,谢谢。
未来,将实现全球集装箱第一大海港和第三大空港间货物便捷转运
Q
文汇报:请问市商务委,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全部封关运行后,上海对外贸易发展会有哪些变化?有没有具体项目和计划能透露?
A
申卫华: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全部封关运行后,将有效提升上海水运和航空口岸的融合度。目前,一期已实现了洋山岛域和陆域区港一体化运作。未来二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封关验收后,通过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包括现在新的5G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将实现全球集装箱第一大海港和第三大空港间货物便捷转运。
从上海对外贸易发展上来讲,我举几个方面的例子来说明:一是利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巨大的区位和政策优势,发展离岸转手贸易业务。统筹在岸离岸业务方面,上海做了一些探索,开局也是非常良好的。市商务委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启动了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货物转手买卖贸易工作试点。由市商务委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提供货物转手买卖贸易企业名单(白名单),企业可享受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跨境金融服务便利。目前,本市共有299家企业纳入白名单。去年,白名单内企业开展业务收付金额199.42亿元人民币。我们也和外汇局开展了经常项下离岸转手业务买卖,2019年实现431亿美金的业务。这方面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推进数字贸易发展。去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271.3亿美元。其中,音频行业业务在全国市场份额当中超过80%,数字内容中的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市场销售收入占全国的40%和30%。上海发展数字贸易四个业态中,有两个以上业态在全国市场份额都是很大的,一批在国际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都在上海进行运作。
当前临港新片区也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下一步,市商务委将在新片区加快推进数字贸易主体集聚和资源共享,搭建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临港新片区已经有60多家企业与平台进行对接,加强数字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服务功能,发挥临港新片区在数据跨境流通方面先行先试的作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我们将推动数据跨境流通分类监管制度,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企业在新片区落户,利用洋山综合保税区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个资源的重要平台作用,发展数字贸易。
刚才海关总署陈司长介绍政策时也说了,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落地实施,将对传统贸易发展带来更大好处,比如加工贸易方面,运用两头在外的发展优势将更明显。单侧申报制度对于原有贸易形态的发展会有重大好处,同时这次落地的一些政策对于高附加值的产业,比如全球维修和再制造领域,国家也将会进一步出台新的支持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会对相关产品目录逐步放开和调整,使得高附加值产业方面的大企业也能落户在洋山综合保税区,促进洋山综合保税区国际贸易的发展。
我们认为,随着洋山综合保税区各项政策的实施落地,以及口岸监管服务效率的提升,必然会增强上海国际贸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也会提升上海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功能,将推动新型贸易发展成为未来“十四五”规划中的新动能、新引擎。
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聚焦全国唯一的特殊综保区
Q
解放日报:海关总署领导提到国家关于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制度已经明确,请问上海海关高关长,上海海关在推动落实这些政策制度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
高融昆:上海海关作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制度的实际执行者,第一时间参与了各项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我们结合上海和临港的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组建“一个机构”。组建新片区海关机构筹备办公室,统一受理临港新片区所辖范围涉及4个隶属海关业务,实现海关业务对外“一个窗口”。
二是建设“一个平台”。刚才在封关运作挂牌仪式上,发布了海关和临港新片区共同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个信息化平台是我们接下来实现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包括临港新片区监管和服务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以大数据的理念、制度和方法,以大数据实现便利,以大数据实现安全,以大数据实现安全和便利的有机统一。
三是发布“一个公告”。上海海关为了便利广大企业、当事人掌握进出口、进出境方面政策,发布了上海海关第三号公告,明确了对径予放行货物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区内允许开展的业务及禁止开展业务,同时对企业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明确要依法处置,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坚持“一个标准”。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聚焦全国唯一的特殊综保区,从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等方面着手,对标国际最高水平、最高要求打造特殊综保区。
接下来上海海关将在海关总署党委、上海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探索特殊综保区全新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模式,为特殊综保区建设贡献海关的智慧和海关的方案,把接下来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坚持服务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推动特殊综保区绽放辉煌。
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保税+”的方式,把业务做大做活
Q
第一财经:洋山特殊综保区是临港新片区的一部分,也是上海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功能平台。请问发改委的领导,按照现行政策,特殊保税区外的企业和产业如何更好地实现协同联动?
A
朱民:外贸依存度高是上海经济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贸易便利化程度最高,政策集聚度最高,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基础设施先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可以进一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进贸易领域产业、投资和科技的发展。
区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特殊综合保税区特殊政策设计以及新片区各项政策制度的创新,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保税+”的方式,把业务做大做活。比如,区内企业可以充分用好海关总署介绍的“一线放开、区内自由”的监管便利,在区内设立全球的分拨中心,为区外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提供全球供应链平台服务。
再比如,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之间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在特殊工艺的制造加工方面联动互补;区内企业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与区外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业务,通过政策设计,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我们也了解到,新片区以内、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围网以外有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领域的重点产业,他们也有相关需求,希望能够部分适用保税区贸易便利化制度和政策。去年年底,海关总署已经出台了支持新片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11条政策措施,对于新片区内、特殊综合保税区以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了进出口便利和保税业务的便利。
比如有一条针对企业集团化的保税监管政策,把原来集团成员企业之间保税监管模式扩展到有稳定供应链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之间,打通了产业链和供应链,对于强链、固链、补链和增加价值都有直接促进作用。
我们还将积极争取和国家有关部门共同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同时对于已经发布的各项政策,发改委将加强解读和政策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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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