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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发[2021]14号 2021-02-1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税务机关,根据前期问计问需征集活动中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决定,2021年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以“春风行动”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群众诉求快响应 1.问计问需于民。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需求实现方式。制定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对税务系统加强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管理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期,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公开招募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 2.税费咨询响应。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所在地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完善智能咨询系统功能,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提高智能咨询解答准确率。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3.改进服务评价。修订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满意度调查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开展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应用”的业务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整改。 (二)优惠政策直达享 4.狠抓落地落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深化运用“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促进高质量发展。 5.优化享受方式。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仅需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非税收入政策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6.加强效应分析。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跟踪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支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便捷办理优体验 7.推行电子发票。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提供全天候的智慧、便捷和高效服务。 8.简并税费申报。调整完善财行税纳税申报表,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让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推进税种要素申报,逐步减少纳税人填报数据。推动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减少纳税人申报时间。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由发生时按次申报改为按月汇总申报。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 9.精简证明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对于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同一笔合同,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备案表等资料。取消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进行税务备案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跨境投资者办税成本。 10.拓展网上办税。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年内分阶段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税收以及车船税掌上办理。推进出口货物劳务等税收票证电子化,有效提高获取和使用税收票证的便利度。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提升缴费人办事体验。 11.提速退税办理。推广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降低办税成本,加快退税资金到账。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推广“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功能,结合纳税申报情况向纳税人推送留抵退税申请提示信息,在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时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带入。 12.便利注销办理。压缩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提供简易注销预先提示服务,便于纳税人在公告期内自主办理。实现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即办,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简化“零申报”资料报送,对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通过《批量零申报确认表》方式简化“零申报”,免于补报相应属期的财务会计报表。 (四)分类服务解难题 13.关注特殊人群。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费缴费顺畅便捷。 14.优化个税汇算。制发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公告,进一步完善年度汇算制度、操作指引和宣传方式,引导纳税人顺利办理年度汇算。新增手机APP年度汇算专题页,根据纳税人所处年度汇算的时段和状态,采取普遍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千人千面”的提示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及时确认本人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记录,对接到身份冒用异议申诉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快核实处理。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对确需上门办税的可采取预约办理,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设置年度汇算专厅或专区,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办理服务。组建更大规模的咨询辅导团队,对重点人群实行“一对一”咨询辅导责任制。优化年度汇算系统功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四项综合所得数据和捐赠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申报表中;取得境外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办理境外所得申报。优化年度汇算制度,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可选择向其户籍所在地、经营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可就近在发放报酬单位所在地办理年度汇算。代办年度汇算时,受雇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进行确认,与书面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单位代办确认更方便。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专项志愿服务,通过“党员先锋岗”“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团”等方式,帮助特殊群体和有需要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 15.助力小微企业。运用大数据对小微企业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16.服务大型企业。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开展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统一性。继续做好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为大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政策确定性。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体检和风险提醒,助力大企业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17.支持区域发展。实行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纳税人在区域内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在机构所在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办理报验、反馈等事宜。推进长三角地区纳税申报预填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自动归集纳税人发票开具、房产及土地税源等数据,自动判断应申报税种,自动推送预填数据,由纳税人确认后一次完成各税种申报。指导长三角等地区探索制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的具体办法、统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实名办税信息互认,推动跨省经营的大中型企业和资金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实现税收跨省缴库“同城化、电子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跨省经营纳税人的缴库便利性。打通珠三角服务贸易付汇快速通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国际税收办税便利度。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税费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涉及信息报告、税费申报、税费缴纳等方面的服务承诺,按年公布上一年度承诺兑现情况。 (五)执法维权显温度 18.推广首违不罚。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制定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 19.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20.加强权益保护。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为民服务初心使命,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确认是否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纳税人缴费人负担。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六)规范执法提质效 21.统一执法标准。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充分发挥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编制公布税务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 22.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国务院“两个不得”工作要求,有序做好社保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扩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等行为。 (七)信息互通减资料 23.推动信息共享。加大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同步共享,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完善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流程,推动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涉税信息跨省共享。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外部数据采集应用功能,扩大免填报数据项范围,优化资源环境税申报功能。 (八)部门协作促联办 24.深化部门协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一事一次办”要求,从纳税人缴费人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健全完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社保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动制定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和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等有机衔接,加快推动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等进程。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制定不动产交易税费集成办理规范。 (九)国际合作求共赢 25.优化国别指南。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加强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完善《“走出去”税收指引》。针对疫情影响,就部分反避税热点问题出台有关解释口径。 26.扩大协定网络。推进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并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跨境投资、技术和人员往来。 27.便利国际遵从。扩大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网络,增加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伙伴国,批量交换我国企业的国别报告,免除我国企业在投资东道国提交国别报告的遵从负担,避免其在东道国可能受到的处罚。依托电子税务局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28.简化办理程序。制定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发布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提高为纳税人跨境投资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的效率。简化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办理流程,对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并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实现一地申报、多地缴税。 (十)诚信纳税予激励 29.完善评价机制。优化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30.深化结果应用。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进一步规范认定标准,明确失信惩戒措施,保障当事人权利。深化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的分级分类运用,方便纳税人依据信用积分等指标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牢行动方向。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要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各级税务局要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抓好细化落实。 (二)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接力推进。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要结合当地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 (三)凝聚部门合力,打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统一行动,扎实抓好“春风行动”举措的落实。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好的经验做法,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适时向全国进行推广。 附件: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2月11日
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荣海楼: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荣海楼。欢迎大家参加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 按照全年重点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决定从今天起,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这次“春风行动”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先生,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先生,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增加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能否介绍一下今年“春风行动”的整体考虑,与往年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任荣发: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税务总局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在全国税务系统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2021年是个特殊的年份,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2021年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春风行动”更加鲜明的特点是: 一是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中央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因此我们把“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在“春风行动”主题和标题中突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就是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 二是中央刚刚部署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调要把学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因此我们把“春风行动”作为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税务机关的重要途径来落实。 三是去年底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出更高要求,今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因此我们把“春风行动”作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内容,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税务部门的贡献。 可以说今年“春风行动”中的每项措施都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开展的。因此,我们也把今年的主题定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 今年“春风行动”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推出系列举措。自2月份以来,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吹响了今年“春风行动”的前奏曲。据统计,共有超过29万人次参与了线上问卷调查、超过5000人次参与了各级税务部门组织的座谈会,就改进政策辅导、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等方面提出了3万多条意见建议。我们坚持收集与梳理同步、研究与改进并重,除涉及政策调整或需进一步论证的外,认真研究采纳了超过95%的需求诉求,通过“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需要说明的是,在后续推进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的工作部署,以及各地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要求,还有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持续细化和充实完善不断推出新的“春风行动”举措,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具体措施可能不限于目前发布的这些内容。 今年“春风行动”中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推出的10大类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归纳起来有: 一是群众诉求快响应。从纳税人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发起,推出问民意、快响应、优评价3项9条措施。如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等。 二是优惠政策直达享。从纳税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推出优方式、抓落地、强分析3项8条措施。如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等。 三是便捷办理优体验。从纳税人最直观的办税体验着力,推出优发票、简并报、减资料、拓网路、快退税、简注销6项25条措施。如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 四是分类服务解难题。从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发力,推出帮助特殊人群、优化个税汇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型企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项25条措施。如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 五是执法维权显温度。从推行税务部门柔性执法落脚,推出“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加强维护权益3项6条措施。如推出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等。 六是规范执法提质效。从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抓起,推出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2项6条措施。如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等。 七是信息互通减资料。从执法备案信息同步共享、扩大免填数据范围方面统筹,推出信息共享1项4条措施。如推动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涉税信息跨省共享等。 八是部门协作促联办。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协同共治1项5条措施。如推进社保缴费业务“一厅联办”等。 九是国际合作求共赢。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推出优化指南、促进往来、减轻负担、简化程序4项8条措施。如分批次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等。 十是诚信纳税予激励。从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税收遵从着眼,推出优化机制、深化应用2项4条措施。如深化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等。 可以说,上述十个方面都是立足纳税人缴费人视角,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而推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落实落细“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一年四季如沐春风。谢谢大家! 中国财经报记者:税务部门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2014年首次推出以来,已经连续开展7年,能否简要介绍一下以往“春风行动”的主要成效。 韩国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经连续开展了7年,始终贯穿全心全意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的主线,税务总局累计推出了39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各地税务机关共配套推出近5万条细化措施,在更新服务理念、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几年,我们将“春风行动”与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国家重大战略有机融合,不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例如:在2020年疫情期间紧紧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以及部分企业财务人员不能返岗、无法进行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我们先后5次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为21.6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为6.6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帮助困难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二是聚焦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7年来,“春风行动”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为原则,把服务工作做深做细。我们精简了50%以上的报送资料、25%以上的纸质表证单书,实现了95%以上的税收优惠事项“免备案”,将各类涉税投诉办理时限均压缩50%,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三是聚焦擦亮便民办税缴费品牌。这些年,税务部门借“春风”之力,实现了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双减负,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世界银行2019年10月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全年纳税次数为7次、全年纳税时间进一步缩短为138小时,排名分别进入全球前20位、前50位。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也显示,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综合得分逐年稳步提高,从2014年的82.06分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可以说,“春风行动”已然成为税务部门一项“服务型”“创新型”“品牌型”工作。 我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谢谢! 央广记者:税务部门推出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欢迎。能否介绍一下,下一步在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方面还有哪些措施? 饶立新:正如您所说,去年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迅速发布了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今年以来,我们将应急之需固化为常态之举,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又增加了29项,目前已经达到214项,覆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在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满意度达97.3%。 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全国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增加到6526万户,占全部户数的92.62%。其中,全国网上申报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日常办税缴费的主要渠道,办税服务厅人员流量显著减少。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比如,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所在地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 又如,拓展网上办税缴费渠道,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再如,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还如,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提升缴费人办事体验。 这方面创新措施还有很多,相信在今年一定能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不少新体验、新感受。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我们还将及时根据制度政策变化、业务改革成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新增和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端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和功能。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是此次“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场主体也特别关注。能否介绍一下相关考虑? 王世宇: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年“春风行动”中推动政策落实直达快享的具体考虑: 一是优化减税降费工作机制。深化运用近年来形成的落实减税降费“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增强税费政策宣传实效性。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对于新出台的重大税费优惠政策,创新运用税务大讲堂等形式,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把政策讲清楚、把流程说明白,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讲透政策措施的重点难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 三是提升优惠政策享受精准度。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目前我们已在北京、广西、重庆、大连等地进行试点,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持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近年来,大家明显感受到跑税务局次数少了、报送的资料也少了,今年税务部门强调“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请问税务部门在优化流程、精简资料等方面还有哪些实招硬招? 韩国荣:刚才任荣发副局长介绍的时候已经提到,今年“春风行动”的措施突出了十大创新。其中很多亮点措施都是优化流程、精简资料的实招硬招。 一是精简流程。我们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体验出发推出系列简流程措施。例如: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即时办、非正常户注销前“零申报”批处理等等,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 二是优化服务。我们从分类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视角推出系列优服务措施。例如: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推动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等等,进一步保障各类群体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三是协作联办。我们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系列协作联办措施。例如: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等,进一步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谢谢! 财新传媒记者:税务部门是执法部门,市场主体对优化执法方式比较关心,请问今年“春风行动”在这方面有哪些创新? 王世宇: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今年的“春风行动”中,我们推出了系列措施: 一是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在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比如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确认是否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纳税人缴费人负担;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缴工作“两个不得”要求,即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有序做好社保费正常征缴工作;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等等。 三是统一执法标准。比如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前各省级税务局均已制定省内统一适用的裁量基准,税务总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区域内税务局制定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去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跨省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实现“同事同罚”。今年,税务总局还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和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用。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刚才的介绍中提到今年“春风行动”推出了“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项措施? 饶立新:“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从去年开始,税务部门就已经开始了对“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探索,制定了“长三角”等地标准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 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从快从简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降低了遵从成本,促进了税收遵从。 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谢谢! 中国会计报记者: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能否请韩司长介绍一下,今年的“春风行动”在这方面主要推出了哪些措施? 韩国荣:感谢您的提问。为精准服务“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税务部门一直在积极研究并完善有关机制,今年的“春风行动”又推出了一些实招。 第一,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截至2020年底,税务总局官网已公开发布104个国家(地区)税收指南,基本覆盖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地区)。2021年拟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分批次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进一步提升境外税收信息资讯服务。 第二,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积极推进税收协定谈签,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促进跨境投资、技术和人员往来。 第三,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为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非居民企业涉税事项,结合源泉扣缴税收业务特点,整合电子税务局扣缴税款登记、税(费)种认定、代扣代缴申报等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 第四,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实行多次支付一次备案,优化信息系统和征管流程,对同一笔合同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扩大免于备案范围,对境外投资者以境内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的,取消税务备案的要求;拓展网上办理渠道,备案人可全程在线上完成税务备案,凭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即可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和付汇业务异地办理,无论备案人身在何处,均可按需要选择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办理对外付汇业务。谢谢! 荣海楼: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希望在新的一年里,与大家一起,进一步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不断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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