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洪工发[2022]4号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延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申请时间的通知

admin 2022年09月29日 洪工发[2022]4号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延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申请时间的通知

洪工发〔2022〕4号         2022-03-29

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企业因南昌突发疫情未能及时申请返还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发布《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洪工发〔2021〕3号)《关于调整<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部分事项的通知》(洪工发〔2021〕6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申报期限延长一个月,即缴费期间为2020年和2021年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业务申请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返还业务。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