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京评协专[2022]1号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2年]

admin 2022年10月08日 京评协专[2022]1号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2年]

京评协专[2022]1号           2022-6-2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评估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特邀请北京评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行业专家,协助编写委托司法鉴定评估规范指引。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依照一定的程序要求,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涉诉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等经济权益进行鉴别、判断、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规范指引旨在规范委托行为、统一受理标准、缩短鉴定周期、减少机构退案、提升工作效率。

  本提示仅代表起草专家个人观点,不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解读,也不能替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所列示的委托评估标的并未涵盖资产评估中全部标的资产类型,所涉及的必需资料和一般资料,仅供评估专业人员参考。司法委托中个案委托材料是否符合评估要求,由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专业技术委员会结合司法实务中常见委托事项所涉评估标的类别,围绕含义、程序规范/技术规范、规范委托表述、委托材料及要求、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编写如下专家提示供执业人员参考。

  第一类 动产

  凡是自行能够移动或者用外力能够推动,并且又不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