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2014-1-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现将2014年全省地方各税每月纳税申报期限公告如下:
月份 | 纳税申报期限 | 期限顺延说明 |
1月 | 1月15日 | |
2月 | 2月21日 | 2月1日-6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6天 |
3月 | 3月17日 | 3月15日为星期六,顺延至下星期一 |
4月 | 4月18日 | 4月5日-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3天 |
5月 | 5月19日 | 5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3天至5月18日,但5月18日为星期日,再顺延至下星期一。 对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因5月31日-6月2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3天至6月3日 |
6月 | 6月16日 | 6月15日为星期日,顺延至下星期一 |
7月 | 7月15日 | |
8月 | 8月15日 | |
9月 | 9月18日 | 9月6日-8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3天 |
10月 | 10月22日 | 10月1日-7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7天 |
11月 | 11月17日 | 11月15日为星期六,顺延至下星期一 |
12月 | 12月15日 |
以上纳税期限如有特别调整,将另行公告。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