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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合同违约金可否以法院判决书作为税前扣除凭 证?

admin 2022年10月11日

问: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起诉,法院判决后支付的违约金可以以法院判决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28 号)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 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多付的违约金属于应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应当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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