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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税收政策操作细则

admin 2022年10月14日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待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文件出台明确后,再予以补充。

  (四)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申请方式】

  申报即享,无需申请,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路径】

  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

  【咨询电话】

  021-12366

  【政策问答】

  1.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选择适用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弥如何处理?

  答: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3.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中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企业购置的哪些固定资产属于享受优惠的设备、器具范围?

  答:享受优惠的设备、器具,是指企业购置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5.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答: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

  6.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公告发布前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五)“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文件】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号)

  【申请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办理路径】

  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021-12366

  【政策问答】

  1.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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