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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新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正式建立运行,对妥善安置、合理使用退役军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有利于增强军人职业的尊崇感、提高军人服役的稳定性,必将有利于鼓励引导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就业创业,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办法》坚持突出服役贡献、体现尊重优待、鼓励就业创业、融入社会保障的原则,对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安置去向、退役金发放及调整、地区补助、养老医疗待遇等作了系统规范,为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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