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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应急收缴工作的通知
渝财非税[2022]14号 2022-7-28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有关市级单位(部门),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为积极应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中局部断电、断网和软硬件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市财政局决定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非税收入移动缴款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18〕1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简版对接方式的通知》(渝财非税〔2021〕9号)为基础构建应急收缴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收缴通道是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非税收入的应急收缴措施,期间缴款码和财政电子票据赋码、生成和传输工作中断,执收单位非必要不启用。
二、执收单位启用应急收缴通道,要提前将本单位应急收缴基础信息表(附件1)和非现场应急收缴明细表(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要主动公示面临的不可抗力因素和采取的应急收缴方式,要主动公示财政电子票据延期获取方法和本单位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财政部门要将审核后的执收单位应急收缴文档转交有关收单机构具体办理,要加强对执收单位不可抗力因素的跟踪、监测,及时通知收单机构关闭不可抗力因素消失的执收单位应急收缴通道。
四、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要按照《重庆市非税收入应急收缴业务流程》(附件3)进行适配改造,支持信息和资金的事后匹配和对账,未完成适配改造的不得承担应急收缴工作。
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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