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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的通知 渝财综[2020]58号 2020-11-18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改革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开办成本,提升重庆市开办企业的指标评分,经研究,决定免征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免征“IC卡(磁卡)工本费”中“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保留补(换)卡收费。 二、免征该项收费后,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保障正常业务工作开展。 三、涉及社会保障卡新制卡工本费欠缴或多缴的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及时办理清退。 四、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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