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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期间白银品种专用发票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为保障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税率调整期间相关发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9年3月20日(不含20日)至3月末完成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应于当月开具税率为16%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发票信息传递工作。
2、2019年4月1日起,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开具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13%税率。
3、涉及开票信息变更的会员及客户单位,应及时与对手方联系,信息变更事宜于4月1日税率调整前完成。由于变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开票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33662109
传真:021-33662122
特此通知,请会员及时转告有关客户。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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