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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事项的函
沪地税函〔2016〕43号 2016-6-20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回应纳税人的呼声,方便纳税人获取、使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本市于2015年3月1日已启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以下简称《数字纳税清单》)。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数字纳税清单》是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的数字化应用,已试用一年有余。因其具备网上(含移动端)即办即取、线下全市通办、记载内容全面、信息方便验证等特点,受到广大市民和应用单位的欢迎,现将全面启用,覆盖所有个人所得税业务。
二、目前《数字纳税清单》涵盖纳税人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身份证件类型、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申请打印所属期、申请打印范围、纳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实缴税额、征收机关、扣缴义务人、缴税日期,并可根据《数字纳税清单》应用部门的需要,向纳税人提供定制功能。
三、《数字纳税清单》为一联式清单(具体样式附后),格式为PDF电子文档。《数字纳税清单》PDF电子文档以及其印制在A4纸张上形成的纸质清单,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效力(本市范围),可相互替代。
四、各成员单位接收到市民递交的纸质或电子《数字纳税清单》后,可登录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输入左下角验证码查询真伪或通过扫描左下角二维码查询真伪。
附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样张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邬亮亮;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联系电话:54679568*66125)
政策要点
1、《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以下简称《数字纳税清单》)将全面启用,覆盖所有个人所得税业务。
2、《数字纳税清单》涵盖纳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实缴税额等多项信息,并提供定制功能。
3、《数字纳税清单》为一联式清单,在本市范围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效力。
4、纸质或电子《数字纳税清单》可登录上海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输入左下角验证码查询真伪,或通过扫描左下角二维码查询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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