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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1]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admin 2022年10月26日 京人社发[2021]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5号 2021-06-10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18元。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解读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规定:“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二、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四、新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五、此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涉及范围? 答:涉及范围为在我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六、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吗? 答:今后,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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