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京会协[2021]30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admin 2022年10月27日 京会协[2021]30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京会协[2021]30号      2021-03-04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北京市财政局于2020年8月至12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未来几年,我会将针对制约行业执业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对事务所“与业务中介合作批量出卖报告”“被非注册会计师控制且执业质量低下”“出具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审计收费明显低于成本”等情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情况坚持“零容忍、强震慑”,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

  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doc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4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