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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聘请相关专业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聘请1家具有会计、审计资质和从业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相关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次审核工作包含一个项目。
二、资质条件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应具有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会计、审计、验资等与企业会计活动相关项目。
三、人员要求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须组成项目组,至少安排3人以上参与审核工作。项目组组长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负责并参与项目全过程,其他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
四、参与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周五)18:00
望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踊跃报名。
联系人:杨帆咨询电话:022-232886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8:0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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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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