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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从2016年8月8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征收工作,届时原申报征收系统将停止使用。
为确保您在8月征期能够正常开展申报缴款业务,请在6月和7月征期按原申报方式进行正常申报缴款后,务必于6月25—30日和7月1—22日进入“金税三期系统练习版”磁贴,用本单位已申报的真实数据进行申报操作练习,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北京地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练习期间遇到的各种疑问请及时告知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4006022366咨询电话(个税代扣代缴业务专属咨询热线4007112366)和北京地税12366咨询热线,说明详细情况,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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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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