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admin 2022年11月08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9号            2022-07-13

  为做好2022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现明确我省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照24930元执行,各市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维持2021社会保险年度标准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3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