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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的通告
全市广大市民:
为继续推进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避免群众因信息数据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无法参保缴费而无法享受医疗待遇,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缴费标准不变,2022年1月缴费人员的待遇享受从2022年2月1日开始。
请尚未成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全市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等方式进行缴交;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数据有误的市民,请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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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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