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4年第2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admin 2022年11月09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4年第2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4年第24号         2014-6-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公告)规定,现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详见附件)按照26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实行由分支机构按月预缴增值税、总机构按季度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办法。

  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预征率暂定为3%。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名称 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名称 经营地所在区县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谷区分公司 平谷区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分公司 通州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开发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分公司 昌平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分公司 东城区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