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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用人单位2021年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告

admin 2022年1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用人单位2021年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告

  因个别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有误等原因,导致多缴2021年工伤保险费。请相关用人单位(详见附件)尽快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多缴2021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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