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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企业名单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48号公告)规定,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2021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2021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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