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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关于撤并苍城、金鸡办税服务厅的办税(费)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1-7-16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因业务调整,我局将于2021年7月20日起撤并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金鸡办税服务厅(地址:江门市开平市金鸡镇文乐街6号)以及苍城办税服务厅(地址:江门市开平市苍城镇工业集中区三区13号)。为方便您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特做如下办税(费)指引:
一、线上办理指引
涉税(费)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和“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税。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APP)提供各税(费)的申报、缴纳以及发票代开、领用、完税证明开具和其它涉税(费)业务办理服务。详情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进行浏览,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东税务”APP。
“广东税务”APP二维码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提供个人收入查询、打印《纳税记录》、申报综合所得等业务办理。详情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浏览,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个人所得税”APP二维码
(三)“广东税务”、“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可跳转到“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各项税(费)业务办理;扫描二维码关注“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可进行不动产税收业务、个人业务、增值税和发票等业务及其他税费业务的办理。
广东税务”公众号
“江门税务”公众号
二、到厅办理指引
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可通过“广东税务”和“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办税地图】,查看我市各厅点信息,建议选择前往相邻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城区办税服务厅及水口办税服务厅实行“全预约办税制”,请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智能预约】——【预约办税】进行预约办理。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三、一次性告知二维码
扫描下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可获知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料准备、基本流程等信息。
“一次性告知”二维码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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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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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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