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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9]68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1日 京财税[2009]68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9]686号          2009-05-05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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