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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9]20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1日 京财税[2009]20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9]204号           2009-02-25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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