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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8]60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081201C版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1日 京国税函[2008]60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081201C版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605号            2008-12-24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081201C版的通知》(国税函[2008]10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8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版本号20081201C)已由市局于2008年12月4日统一调整完毕并使用。

  调整后的2008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市局ftp服务器(IP地址68.16.16.28):\出口退税率文库\2008年退税率文库_20081201C版(20081204)

  二、请各局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载方法通知所辖的退税企业。

  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企业,同时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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