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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7]209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1日 京财税[2007]209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税[2007]2092号                   2008-03-2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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