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云浮市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和《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云浮市民政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法[202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联合确认的云浮市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1日至4月27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766-8331976(市财政局)
0766-8936803(市税务局)
0766-8921525(市民政局)
电子邮箱:faguike.2008@163.com
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云浮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云浮市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1.云浮市慈善会
2.云浮市云城区慈善会
3.云浮市云安区慈善会
4.云浮市云安区鲲鹏教育基金会
5.罗定市慈善会
6.罗定市罗城教育基金会
7.罗定市同心慈善基金会
8.罗定市罗镜教育基金会
9.郁南县慈善会
10.新兴县新州教育基金会
11.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