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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8]24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财税[2008]24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8]247号              2008-02-19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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