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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07]182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财税[2007]182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京财税[2007]1824号             2007-08-23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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