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京国税发[2007]15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admin 2022年11月14日 京国税发[2007]15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7]158号            2007-06-22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