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法规 / 正文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电子诚信证明系统上线使用的通知
粤注协[2020]157号 2020-1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省注协从即日起,正式上线“电子诚信证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诚信证明的使用
电子诚信证明用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有无受行业惩戒,当前注师人数和上年末注师人数等相关情况。事务所打印的诚信证明,可作为其在行业内诚信等情况的有效证明,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提供。
二、电子证明的打印
(一)事务所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共服务平台,进入“诚信证明”进入自助打印界面。
(二)在自助界面输入委托单位、项目名称、证明用途等信息,上传招投标文件或证明需求文件。
(三)选择注师证明时点,提交后即可自行完成打印。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诚信证明具有二维码防伪验证功能,扫码后,将跳转到省注协网站显示相应证明记载事项,供证明使用者校验。
(二)委托单位如有特殊需求的,事务所可到协会申请开具。
(三)省注协将对事务所开具证明进行统计管理和数量监测,事务所不得随意滥用诚信证明,一经发现,即暂停其使用诚信证明系统并根据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四)使用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注协。联系人:周钰珊;联系电话:83063710、83063569。
附件:电子诚信证明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1月3日
- 搜索
-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