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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申请我行企业所得税在二级分行集中申报的报告》称: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设区市分行已实行“一个城市一个财务中心”的财务管理体制,所辖县支行及城市直属支行的财务事项已全部集中在设区市分行统一核算。鉴于该行财务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加强税收监管,理顺关系,现就其企业所得税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7年度起,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各设区市分行所辖县支行、城市直属支行不再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统一由设区市分行集中申报;省行本级所属南昌市十二家直属支行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由省分行本部统一申报。
各设区市国税局接通知后,请认真做好监管级次调整、衔接工作,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附件: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单位变更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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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人社部发[2022]70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 国办发[202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令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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