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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2006年江西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减免税定额标准的请示》(赣国税发[2006]42号),经省政府同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admin 2023年03月14日 税屋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设区市国税局应加强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国际税务科(分局)负责汇算清缴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汇算清缴工作按清缴工作规程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

  二、汇算清缴工作规程所涉及的文书由各设区市国税局根据汇算清缴业务量按规定式样自行印制。

  三、各设区市局应于7月15日前按《规程》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正式行文向省局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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