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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税收违法检举有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3.信函意见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31日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检举秩序,提高检举管理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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